2021年法硕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之案例分析题汇总!
来源:考研招生网 编辑:zhuyinying 2022-12-24 17:04:09
  现在2023考研已经进入到冲刺状态了,此时建议大家可以进行模考,帮助更好查漏补缺、适应考场环境。为此,学姐整理出了往年法硕考研真题,此篇为2021年法硕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之案例分析题,内附答案详解,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1年法硕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之案例分析题汇总!
  37、甲为索取赌债,伙同乙将王某关进地下室数天,其间乙在甲的默许下多次对王某拳打脚踢,导致王某死亡。之后,乙按照甲的授意,与王某家人联系,谎称王某被绑架,要求王某家人支付巨额赎金,同时乙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唆使其表弟丙去王某家收取绑架赎金。王某家人报警后,警方设伏抓获收取赎金的丙,并在丙的带领下抓获甲、乙。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2)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答案要点】
  (1)甲为索取不法债务,伙同乙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与乙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期间,甲放任乙使用暴力导致王某死亡,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乙在王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虚构其被绑架的事实,向王某亲属勒索钱财,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丙在明知他人实施绑架之后,为谋取非法利益积极参与犯罪,收取赎金,虽然与甲、乙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应认定为绑架罪。
  (2)对甲和乙,应当对二人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进行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罪中,甲、乙均为主犯;在敲诈勒索罪中,甲、乙系主犯。对于丙,应当按照绑架罪的未遂处理,同时考虑其具有重大立功情节。
  38、2018年8月25日,A公司给B公司发去电子邮件:求购1000个V型芯片,单价为1000元。8月3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向C公司提供1000个V型芯片,价款120万元,交货日期为9月30日。合同签订后,C公司依约向A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2018年9月5日,B公司给A公司发来600个芯片,同时说明只能供应600个,A公司收货并支付了600个芯片的货款。后A公司要求B公司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B公司以无此义务为由拒绝。
  2018年9月20日,A公司将600个芯片交付给C公司,表示剩余400个芯片无货可供,愿意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并请C公司自行寻找货源,但C公司仍坚持要求A公司供货。C公司苦等几个月无望,不得已从市场购进400个芯片,此时芯片价格上涨,C公司比合同价款多支出15万元。、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
  (2)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
  (3)C公司是否有权请求A公司对10万元定金双倍返还?
  (4)C公司是否有权请求A公司赔偿15万元的损失?
  【答案要点】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在A公司收货时成立。B公司发来600个芯片并说明只能供应600个芯片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A公司的收货行为属于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B公司有权拒绝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A公司与B公司之间关于400个芯片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3)C公司无权请求A公司对10万元定金双倍返还。A公司部分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而不是全部定金双倍返还。
  (4)C公司无权请求A公司赔偿15万元的损失。A公司违约后,C公司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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