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来源:考研招生网 编辑:考研君 2020-02-20 10:23:11

  【唯物辩证法: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一)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不同的。

  (二)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等方法。

  1.归纳与演绎。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

  2.分析与综合。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从中找出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分析与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

  3.抽象与具体。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理性具体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与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

  4.逻辑与历史相统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

  (四)增强辩证思维能力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底线思维能力。

  (五)唯物辩证法与“四个全面”战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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