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药科大学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初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考试形式为笔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报考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第一章招生学科专业
第一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专业目录。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二条报名参加2023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第三章报名
第三条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第四条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第五条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网上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第六条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四章初试
第七条初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试形式:笔试。
第八条外国语、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各占100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各占150分。
第九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
第五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条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2.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要求待定,请考生保持各联系方式畅通。
3.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4.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将
录取通知书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名单纳入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范围。
5.新生应于202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六章学制、学费
第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第十二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3、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4、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人民币;
5、住宿费:13200元人民币/年(单人间,配有独立卫生间);7200元人民币/年(双人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如有变动,以入学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章其他
第十三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十五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zs.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 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
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第十六条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本文来源: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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