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
来源:考研招生网 编辑:caiwei 2023-02-24 15:55:56
  2023西南财经大学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初试时间为2023年4月,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报考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西南财经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2.3.4各项要求外,其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2.3.4各项要求外,其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2.3.4各项要求外,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后,还须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均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体专业请查看《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2.学习年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年(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
  四、招生报考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五个报考点之一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五、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2)网上报名要求
  ①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③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时间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其考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2.初试考核科目以《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3.初试时间为2023年4月。具体时间、考试形式等以我校通知为准。
  (二)复试
  1.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
  3.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具体时间、考试形式等以我校通知为准。
  七、体检
  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施。具体事项以我校通知为准。
  八、录取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新生应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2.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腾骧楼224室
  电话:(028)87092244
  电子邮箱:yzb swufe.edu.cn
  邮编:611130
  网站:http://yz.swufe.edu.cn
  本文来源: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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