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
来源:考研招生网 编辑:caiwei 2023-02-24 16:02:36
  2023南京医科大学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时间为2023年4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报考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单位
  南京医科大学(代码:10312)
  二、招生类别
  计划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计划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
  四、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50人,博士研究生10人。
  五、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品德良好。凡参加暴力恐怖活动的一律不予录取。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6、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njmu.edu.cn/2022/0915/c10194a221595/page.htm)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7、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njmu.edu.cn/2022/1104/c10189a227940/page.htm)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学费
  计划外全日制临床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三年总学费30000元人民币;其他计划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学费8000元,三年总学费24000元。计划外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三年总学费30000元人民币;计划外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三年总学费36000元人民币。住宿费自理。我校设置各类奖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七、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招生报考点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科目: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2)时间:2023年4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
  (1)内容:对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综合考核。
  (2)地点:南京医科大学。
  (3)时间:2023年4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律由学校研究生院于六月底函寄考生本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17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周老师、杨老师、刘老师
  网址:http://yjszs.njmu.edu.cn/
  E-mail:degree njmu.edu.cn
  本文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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