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版更新!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以下是2023福建医科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内含具体报考条件,请注意查收!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1002或1051开头的)硕士生,要求学士学位专业为临床医学,报考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1003)硕士生,要求学士学位专业为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请考生详细了解卫健委关于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内地(祖国大陆)执医考试的有关规定,再行报考。
(二)报考类别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余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五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报名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报名程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需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各报考点通知为准,请查看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及复试工作均由我校组织,拟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一)初试
1.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2门业务课,共3门。应试科目见《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具体
考场安排待后续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结束后,学校将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中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2.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须有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③大学本科成绩单;④专家推荐函(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⑤内地(祖国大陆)医师资格证书(如有);⑥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7月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前后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须知”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最长年限不超过我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要求。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福建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者;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中关于学位申请与授予的相关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与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奖学金评定按照教育部、福建省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单位代码:10392
联系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2107
传真号码:0591-22862107
联系人:陈欣玮、张润田
联系邮箱:yzb fj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350122
查询网址:http://www.fjmu.edu.cn/
十一、其他
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故失联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网址
https://yjsy.f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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