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美术学院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
来源:考研招生网 编辑:caiwei 2023-02-27 15:11:44
  2023四川美术学院拟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学制三年。以下是招生章程的具体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四川美术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四川美术学院创建于194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博授权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风景园林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美术学、设计学获批重庆市一流学科;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风景园林获批重庆市重点学科,实现了省级重点学科100%覆盖。
  学校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院校,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一流的办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海内外,是中国培养高层次美术人才的摇篮和高水平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的重镇。
  欢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二、招生专业
  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招生类型、招生计划与学制
  2023年学校拟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学制三年。学校保留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函报确认,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函报确认,否则无法获得准考资格。
  1.网上报名
  (1)2023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并按要求完成所有报名手续和步骤。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研究方向。
  2.函报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2023年3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材料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四川美术学院行政楼招生处办公室,肖老师,电话:023-65921056。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Email等;
  (2)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文凭复印件;
  (4)大学本科成绩单;
  (5)体格检查报告;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书面推荐信;
  3.非同等学历考生考试费150元人民币,同等学历考生考试费为250元人民币,考生应在考试前缴纳考试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3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
  (三)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1.初试(笔试)
  英语:满分100分;
  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2.复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同等学历加试(笔试):两门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时进行,未参加同等学历加试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所需专业工具由考生自备,请在考试前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相关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资料、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录取基本资格
  考生考试成绩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
  1.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2.业务课一成绩不低于90分;
  3.业务课二成绩不低于110分;
  4.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同等学历加试每科成绩不低于60分;
  6.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二)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英语成绩×10%+业务课一成绩×20%+业务课二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三)录取办法
  具备录取基本资格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排序不分专业类别、院系、专业、方向等)。
  (四)学校将于当年6月中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入学
  (一)新生于202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见我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与学位
  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费、住宿费及相关费用
  1.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以上费用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3.考生报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川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5921038,电子邮箱:jiwei scfai.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四川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401331
  电话:023-65921056
  传真:023-65921055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
  欢迎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通知和公告。
  十二、其他
  1.有关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2.本简章若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凡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4.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5.我校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处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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