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新发布!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是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具体内容,内含具体报考条件,请注意查收!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2.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要求为: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四)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吕少群、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上述五个报名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1.地点:根据疫情情况,我校会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和电子邮件告知考生。
2.时间:2023年4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三、复试
1.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2.时间:2023年4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3.要求: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7月上旬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待遇
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19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
十、其他
1.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3.本简章所列内容如与后期教育部公布的港澳台招生要求有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4.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本文内容由学姐手动整理,供同学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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