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3考研复试通知及时间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2023年4月6日—4月10日进行,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及科学公正,确保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健康研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责任、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拔,确保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水平。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公平性。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科学性,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筹、组织、监管等工作,总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和考试安全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做好招生考试整体管理和监督工作。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二)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党校办、纪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研究生处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研判、快速处理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具体组织工作,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受理本学院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具体工作。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考务工作。
四、招生计划、复试合格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我校各专业方向可用计划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二)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合格分数线为:外语40分(西方音乐史方向和外国美术史方向为45分)、政治4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初试总分362分。
(三)复试名单。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在专业方向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不足上述比例的专业方向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2023年4月6日—4月10日进行。具体各专业方向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发布的公告。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准时按照各学院时间安排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复试。
七、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八、复试费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九、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
招生简章中的复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对话测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时限3年。
(一)专业水平考核: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进行测试,即为招生简章中的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其专业素养、学术研究能力等。
(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其中面试主要针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面试(含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学科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的专家担任。
十、复试成绩
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80分,外语2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科目总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后,再按60%、35%、5%的比值计算并相加为最终成绩。
十一、调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尚有部分缺额,可接受调剂生源。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专业方向初试分数线按照上述复试合格分数线执行。
(三)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不接收非艺术学校(或系科)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外语语种为日语考生申请调剂。
(六)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填报调剂志愿,具体调剂办法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
十二、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艺术美学》《文学》。每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与住宿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学费:8000元/生·学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学费:13500元/生·学年(学制为三年)。
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住宿由学校届时根据实有宿舍情况进行管理,有关办法另行通告。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费:16000元/生·学年(学制为四年)。
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住宿,不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十五、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将按规定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复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349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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