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0-12-25 18:34:17
  根据校研究生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研发〔2018〕3号)的通知,经学院集体讨论,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成立以学科、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参加复试导师人数应不少于该学科专业导师数80%;指定专人担任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具体调剂生源资格审查、面试组织等工作。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内容及考察要素
 
  1.综合素质(A)
 
  综合素质包括思维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等。要素有:
 
  (1)心理健康考察。学院对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指定熟悉学生心理的教师具体负责测评;
 
  (2)诚信、政治倾向和学业背景的调查。学院对学生的诚信、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笔试与面试测评,结合目前的社会热点考察考生品德修养和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
 
  2.外语听读说水平(B)
 
  外语听读说水平包括自我介绍、日常英语对话、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一般性认识等。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复试外语测试工作,并根据不同考生进行针对性测试,时间不少于2分钟。
 
  3.专业基本理论(C)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基本理论考察,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素养。突出考察考生专业学术潜质和对科学研究的兴趣。
 
  4.专业基本能力(D)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实际动手能力、运用基础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考察等。对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素质、表达能力等能力进行考核,注重对其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面试分数比例构成及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A)30分,外语听读说水平(B)20分,专业基本理论(C)20分,专业基本能力(D)30分。
 
  考生综合成绩的核算方法,综合成绩=a*折算后的初试成绩+b*复试笔试成绩+c*面试成绩,其中a=0.5、b=0.2、c=0.3。(注:a、b、c为加权系数,a+b+c=1)
 
  初试成绩以研究生考试总分500分为满分折算成为百分制,折算后的初试成绩=研究生考试的总分*20%。如考生初试成绩为350分,折算后的初试成绩即为70分。
 
  学院根据马克思主义学科门类特点、调剂生源情况,制定了我院考生综合成绩的核算方法,加权系数的比例及相关折算办法,并将此方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一门为专业基础课,一门为专业课。加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加试工作一般在复试后一周内进行。
 
  三、初步录取
 
  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名。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小组负责填写“面试报告单”及综合成绩排名,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复试材料(笔试答卷和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等过程记录等资料)留存备查。根据复试小组意见,在综合考虑考生复试成绩、心理素质、政审考察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心理素质测评、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录取。
 
  我院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的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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