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1-13 16:35:19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生,说明如下:
 
  一、申请调剂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与要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3.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方向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与调剂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4.必须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调剂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且报考的是法学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合格考生可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不可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6.调剂非全日制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非全日制)研究方向。
 
  7.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原则
 
  1.根据考生的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专业)、初试成绩等综合条件择优选择。
 
  2.优先调剂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调剂程序
 
  参加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本校相关专业)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调剂信息。
 
  调剂时间安排: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开始,调满为止。我校将于3月23日前根据缺额情况择优发放复试通知。
 
  *重要提示:因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的申请志愿48小时后可以修改,如考生在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前修改志愿,提交到我校的调剂信息就失效不再显示,请考生谨慎操作。
 
  四、接收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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