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1-19 16:46:38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在3月23日—3月24日进行,望广大考生周知。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相关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1.全部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注: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2.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须提交材料
 
  原件按以下顺序整理备查,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序装订: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③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
 
  ⑥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作为同等学力考生看待。
 
  ⑦复试政审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点击下载《吉林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⑧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将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
 
  请考生查询吉林财经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点击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体检
 
  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六、投诉受理及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4539140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45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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