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2-07 15:52:25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集艺术科研、艺术创作、艺术教育、“非遗”保护和文化智库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为维护中国艺术研究院良好的招生信誉,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艺术研究、艺术管理和艺术创作高级人才,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在复试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以及“北京市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精神要求,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全面做好调剂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连辑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非遗中心主任
 
  常务副主任:
 
  吕品田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研究生院院长、研究员
 
  副主任:
 
  刘梦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高显莉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兼中国工艺美术馆馆长
 
  谭平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王福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牛根富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刘宏昌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李树峰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亚平中国艺术研究院电影电视艺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牛克诚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馗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万鸣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一级美术师
 
  刘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李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李新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研究员
 
  杨飞云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院长、教授
 
  欧建平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祝东力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赵彩红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项阳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二)招生委员会职责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2、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我院本年度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人数及名单;
 
  3、审核上报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拟调整招生规模的报告及专业、人数;
 
  4、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严格审批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小组安排及培训情况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秘书1-2人,均经过专门培训。
 
  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8年教育部下达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全日制学术学位类8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3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我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定相同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院结合本年度考生成绩总体情况,确定了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详见下表)。
 
  2018年中国艺术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根据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类考生110人,录取复试比例为1:1.30;全日制专业学位类考生84人,录取复试比例为1:2.4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考生19人。复试名单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8年4月11日——15日
 
  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二)具体安排
 
  1、4月11日(周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上午08:30—11:30“文化艺术通识”
 
  下午13:30—16:30“阅读与写作”
 
  2、4月12日(周四)外国语测试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4月13日(周五)体检及资格审查
 
  上午07:00:①统一体检
 
  研究生院教学楼前集合,领取体检表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下午14:00—17:00:①资格审查:要求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原件
 
  ②缴纳复试费100元
 
  ③综合素质考核(笔试)
 
  4、4月14日(周六)学术学位类专业面试(含非全日制)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5、4月15日(周日)专业学位类专业面试(含非全日制)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注:因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为减少考生候考时间,请考生关注院内张贴的面试分组安排。
 
  六、复试具体方式
 
  1、外国语听力以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15分钟;口语以口试方式测试,时间为5分钟;
 
  2、专业面试由考生在已出的10道专业题中抽取2道题目进行回答,同时回答复试导师的提问;
 
  3、综合素质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3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文化艺术通识”、“阅读与写作”。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七、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听力40分,口语60分。该项考核按1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评分标准为2个专业题,每题30分,共60分;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为40分。该项考核按9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得分×10%﹢专业面试得分×90%。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该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8、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专业(二级学科)排名,复试排名结果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公布,复试排名结果公布后4个工作日后接受复试成绩查询,查询时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电话:010—64988181。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
 
  九、调剂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后,可查询我院调剂专业的缺额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提交调剂志愿后,我院将反馈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我院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我院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我院可取消待录取通知;
 
  5、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特别提示: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候,联系方式尤为重要,是我院联系考生的一个重要方式,请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手机号码!
 
  十、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申诉、投诉
 
  1、中国艺术研究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10—64813320
 
  联系人:范宝良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一、硕士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www.gscaa.cn),经教育部录检审批后,我院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并通知办理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附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pdf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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