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4月4日前的复试结果汇总(有考生放弃或者复试不合格),结合我校办学发展思路、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所有考生对以下专业进行再次调剂以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如仍有考生放弃,导致全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责成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遗留问题的调剂工作。如在中国研招网不能申请,则表示我校只对已经参与了我校复试的考生进行补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第二次分配(人)
专业
备注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哲学
002
文学院
7
汉语国际教育非全日制3人、文字学1人、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3人
003
法学院
4
专业学位
005
成人教育学院
1
成人教育学
007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
中国史
00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
学科教学物理
01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0
学术型10
013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软件工程
017
体育学院
4
运动训练
018
美术学院
1
美术学
019
商学院
1
会计学
020
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
6
教育管理1,心理健康5
021
工学院
6
艺术设计4、安全工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