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2-09 16:18:31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学科领域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15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9月28-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学校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按照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与10月25日前结束;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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