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2-18 17:17:0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精神,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与要求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中包括研究生学院领导、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校纪委和校保卫处,研究生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的规则、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制定录取原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此规则经批准后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同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2.以学院(部)为单位组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复试规定,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选拔,并对参加人员进行有关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3)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课笔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4)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笔试、面试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有声有影),做到有据可查,并保存一年。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
 
  根据国家《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要求及复试内容相同。复试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2)调剂考生:
 
  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调剂要求,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上申请参加我校复试并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
 
  2018年3月下旬至4月,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相关学院(部)。
 
  四、资格审查
 
  1、复试时需要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或成绩单(应届考生)、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打印办法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复审表》。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6)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8)考生面试时可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2、研究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MPAcc考生需进行英语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MPA)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MBA、MPA、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1、专业课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1.5—2小时)
 
  考核内容:
 
  ⑴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由各学院组织。
 
  2、综合面试(100分满,不少于15分钟)
 
  考核内容:
 
  ⑴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⑵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要认真填写《辽宁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100分满,不少于5分钟)
 
  面试小组中设专门英语测试教师对考生进行英语提问,考生英语回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不包括MPAcc、翻译硕士)。
 
  4、MPAcc外语测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1.5小时)
 
  外国语科目试题水平为非外国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听力),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1.5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学院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各学院负责命制,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6、MBA、MPA、MPAcc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满)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
 
  六、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笔试试题的命制由学院(部)复试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学院(部)应建立复试试题库,命题和评卷工作遵循初试自命试题的命制要求和规范。
 
  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部)要提高保密意识,加强对试题的命制、接收、保管、印刷和试卷、答案的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万无一失。专业课笔试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命题、试卷印刷、考试、评卷相关纪律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和《辽宁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中相关要求。不同批次复试不能使用相同试题。
 
  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监考,着重审核考生身份,加强考试纪律。监考教师人数要求:30人及30人以下考试至少2人监考,31—60人至少3人监考。
 
  专业笔试试卷评阅过程中应遵循初试专业试卷的评阅规则及要求,实行集中时间、地点评阅,加强试卷的复核工作,强化阅卷质量。加强评卷教师的安全保密纪律教育和评卷业务培训,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做到不错评、不漏评、无差错,提高评卷质量。评卷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地点、参考答案、考生答卷、考生成绩不得向外泄漏。参加评卷教师不准提前擅自查询、传播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擅自改动考试分数,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室,不得翻阅他人评阅或复查的试卷。对违反评卷纪律者,将追究其责任。
 
  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不能与本人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如果相同,则须选择我校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并在报到时到所在学院(部)确认。
 
  2、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工作由学院(部)复试工作小组统一安排,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专家(4—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同一专业(领域)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部)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上报材料:
 
  (1)3月21日下班前,各学院(部)将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准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笔试、面试安排要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2)在复试结束次日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总成绩单》(附件2)签字盖章版办公自动化报送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待所有复试结束后报送全部考生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3)考生试卷、专业笔试考场纪录(附件3)、专业面试记录表(附件4)、专业面试评分表(附件5)、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6)暂不上报,学院存档、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学院沟通联系解决。
 
  七.复试成绩计算
 
  1、除翻译硕士以外专业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4:2。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成绩×0.4+外语成绩×0.2
 
  2、翻译硕士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5:5。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5+专业课笔试成绩×0.5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少于60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少于5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总成绩的确定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5)*0.4。
 
  3、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3)*0.4。
 
  八、拟录取
 
  1、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2、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达到计划数,再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同一批次参加复试并成绩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九、其他
 
  1、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档案不能到校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须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2、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公布复试成绩后到研招办上交少民骨干登记表,并对少民骨干协议书盖章。
 
  3、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复试工作的监督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
 
  咨询电话:024—56860939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投诉电话:024—56865600
 
  3.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监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4-56860808
 
  本工作方案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学院复试准备情况汇总表
 
  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总成绩单
 
  3、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专业笔试考场纪录
 
  4、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
 
  5、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评分表
 
  6、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1
 
  学院复试准备情况汇总表
 
  主管院长签字:(公章)年月日
 
  专业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面试小组成员
 
  组长:
 
  组员:
 
  记录员:
 
  组长:
 
  组员:
 
  记录员:
 
  组长:
 
  组员:
 
  记录员:
 
  组长:
 
  组员:
 
  记录员: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组员
 
  注:MPAcc外语笔试、MBA、MPA、MPAcc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经管学院自行安排!
 
  附件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总成绩单
 
  专业名称:
 
  排名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英语成绩
 
  政治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1
 
  名称及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2
 
  名称及成绩
 
  复试成绩
 
  总成绩
 
  考核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复试成绩”项直接填写“不合格”,其他考生填写百分制成绩,计算方法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总成绩计算方法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主管院长签字:(公章)2018年月日
 
  附件3: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专业笔试考场纪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考试科目
 
  领域、专业(份数)
 
  应考数
 
  参加数
 
  缺考数
 
  证件核查
 
  缺考学生姓名、考号及缺考原因
 
  考
 
  场
 
  情
 
  况
 
  1.是否有考生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
 
  3.是否核对考生证件及考生身份:
 
  4.考生是否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5.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是否立即停止答卷:
 
  6.其他情况:
 
  监考教师签名
 
  附件4: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
 
  考生姓名
 
  专业
 
  考生编号
 
  问题1:
 
  回答情况:
 
  问题2:
 
  回答情况:
 
  问题3:
 
  回答情况:
 
  问题4:
 
  回答情况:
 
  问题5:
 
  回答情况:
 
  记录人:年月日
 
  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注:面试记录填写提出的问题、回答情况及小组评价等情况
 
  附件5: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评分表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
 
  测试项目
 
  得分
 
  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0分)
 
  分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分)
 
  分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0分)
 
  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分
 
  科研、社会实践经历(10分)
 
  分
 
  思想品德、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等(10分)
 
  分
 
  总分(百分制)
 
  分
 
  面试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公章):年月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评分表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
 
  测试项目
 
  得分
 
  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0分)
 
  分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分)
 
  分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0分)
 
  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分
 
  科研、社会实践经历(10分)
 
  分
 
  思想品德、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等(10分)
 
  分
 
  总分(百分制)
 
  分
 
  面试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公章):年月日
 
  附件6: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
 
  评分
 
  1
 
  自我介绍
 
  1、发音较为清晰准确,有个别生词,表情较为自然生动。(50分)
 
  2、发音不够准确,有部分生词,但文章断句基本合理。(40分)
 
  3、发音不准确,错误较多,有较多生词,文章断句错误多,表情不够生动。(30分)
 
  4、发音不清楚,无法完整读出文章,文章断句错误多,表情生硬。(20分以下)
 
  2
 
  回答问题
 
  1、能大概回答问题,发音较为准确,有个别语法错误,语言表达较为流畅,表情较为自然生动。(50分)
 
  2、不能准确回答问题,发音较为准确,有一些语法错误,语言表达较为流畅。(40分)
 
  3、不能回答问题,但发音较为准确,语言表达较为流畅。(30分)
 
  4、不能回答问题,表情生硬。(2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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