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您好:
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相关要求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
二、专业课考试、
复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在3月24日登录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dept.ccut.edu.cn/index.asp查看。
三、参加复试考生: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重要提示:我校将于3月22日公布复试名单,查看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于3月24日16:30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参加复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四、复试工作要求
1、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课考试、复试面试、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可以于3月25日或3月26日上午8:00—下午16:30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参加复试考生请于3月25日上午8:00—下午16:30到我校医院(南湖校区)参加体检,体检费55元。
4、专业课考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目录中要求的考试科目参加专业课考试(查看2016年
招生目录请登录http://yjsy.dept.ccut.edu.cn/article.asp2N1s191e283f1.html)。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5、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见我校2016年招生目录。具体加试时间、地点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报学校审批后,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报考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与相关学院联合招生的考生请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
2、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等请在资格审查时进行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3、学费及奖助学金: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不含MBA、MPA,入学时按年度交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70%,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占10%,标准为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占20%,标准为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占40%,标准为3000元/年)。学校设立2016年理工类优秀生源奖学金,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y.dept.ccut.edu.cn/)。
4、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