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硕士(专项计划)复试通知
来源:互联网 编辑:zhuzhengjun 2021-03-03 17:46:58
  一、“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工学(08)
 
  245
 
  30
 
  45
 
  管理学(12)
 
  320
 
  30
 
  45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名称(代码)
 
  复试报到时间
 
  复试报到地点
 
  光学工程(080300)
 
  4月17日下午13:30
 
  东校区第三教学楼614室
 
  机械工程(080200)
 
  4月17日上午8:30
 
  东校区机电学院办公楼224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4月17日上午9:00
 
  东校区第二教学楼803室
 
  企业管理(120202)
 
  4月17日上午10:00
 
  西校区第一教学楼501室
 
  三、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2、身份证(不需复印)。
 
  3、本科成绩单(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2017复试政审表.doc(点击下载)
 
  5、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五、其他
 
  1、“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0.4
 
  2、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需于2017年4月25日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以报考时填写的信息为准。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书.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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