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Education”,简称Ed.M。本专业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的提高,特设置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一、教育硕士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教育硕士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
①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
②教育综合
③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联考科目【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教育硕士就业方向:
1、地区各级各类学校
2、政府公务员
3、各类教育机构
4、新技术教育领域